爆破測振儀選購標準及規范要求
發布者: 官方 發布時間: 2013-05-29 20:55:00 閱讀: 次
[ 摘要 ] 爆破測振儀選購標準及規范要求
“什么樣的測振儀才是爆破行業的標準產品?”相信這個問題被眾多涉爆企業關注,交博公司就這個問題給予闡述。爆破測振儀顧名思義,就是用于爆破施工振動測試儀器,首先爆破測振儀為計量器具,在制造和使用時應當滿足國家計量法規。其次該計量器具屬于測振儀范疇,應該滿足《工作測振儀》JJG 676-2000的技術要求,最后該測振儀用于工程爆破施工振動測試,還應該滿足行業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1)。
一、爆破測振儀首先需要滿足計量器具法規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三章器具管理第十二條規定: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具備與所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相適應的設施、人員和檢定儀器設備,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未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四章計量監督第二十一條和二十二條規定: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處理因計量器具準確度所引起的糾紛,以國家計量基準器具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檢定的數據為準。
結論1.爆破測振儀是計量器具,應當具有CMC標識(計量生產許可證)。
補充說明:CMC標識是計量設備強制性要求,不具有CMC標識或CMC認證過期的爆破測振儀,不符合計量法規的要求,該類設備在爆破施工振動監測活動中測試結果視為無效,不被權威機構認可。
結論2.爆破測振儀在用過程中還應當出具有效期限內的產品檢定證書。
補充說明:CMC標識只能表明該計量器具是符合國家法規制造生產,而周期性檢定是證明該儀器測試結果準確,可用于監測活動,廠家不能混淆兩個概念,誤導用戶,應當積極主動配合用戶檢定設備,避免造成爆破測試結果無效的嚴重后果。
二、爆破測振儀應當滿足工作測振儀制造標準
《工作測振儀》JJG 676-2000規定了工作測振儀的計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術要求如下:
2.1計量性能要求:
a) 測振儀參考靈敏度:速度參考靈敏度校準擴展不確定度為2%
b) 振動速度測振儀的頻率響應:10%
c) 振動測振儀的幅值非線性度:10%
2.2通用技術要求:
d) 外觀:測振儀具有銘牌,并標有名稱、型號、編號、CMC標致,制造廠及出廠時間
e) 附件:如專用電纜、探頭、安裝螺釘等齊全完好
f) 傳感器安裝面應當光滑平整、安裝螺孔應該完好無損
g) 調整機構應調節自如、自鎖性好,所附各種指示器的標值醒目、清楚
結論3.爆破測振儀參數指標需要符合或高于工作測振儀計量性能要求,
三、爆破測振儀應當滿足國家爆破行業標準
《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1規定我國采用保護對象所在地質點峰值振動速度和主振頻的爆破振動判據。評價各種爆破對不同類型建(構)筑物和其他保護對象的振動影響,應采用不同安全判據和允許標準。爆破振動測試所使用的測試系統應滿足國家計量法規的要求,監測報告內容應包括:監測目的和方法、測點布置、測試系統的標定結果、實測波形圖及其處理方法、各種實測數據、判定標準和判定結論,重復爆破的監測項目,應在每次爆破后及時提交監測簡報。
結論4.我國爆破測振儀是采用速度—頻率作為爆破施工振動判定依據,測試三要素為“速度幅值”“振動主頻”“持續時長”。
補充說明:部分廠家不斷追求爆破測振儀的通用性,采用更換探頭的做法將“加速度、位移、壓力等物理量測試也兼顧,這類做法不可取,一方面使用時要根據不同物理量進行調試和設置,給設備操作者帶來難度和增加工作量,另一方面在更換探頭或設置過程中容易產生錯誤,降低了設備的穩定性。
結論5.在爆破施工振動測試過程中,爆破測振儀具備實測波形圖輸出、監測簡報制作和爆破振動與衰減規律分析等功能。
補充說明:輸出和分析功能是爆破測振儀的一大特征,也是有別于市面上普通便攜式測振儀的重要地方,該類測振儀不能提供監測成果和專業爆破分析,不符合爆破測振儀相應要求,廠家建議用戶選購符合行業標準的測振產品,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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